他已经三十四岁,时时感到不论肉身还是生活,都在出现不可挽救的裂缝,这些年,每当秋风吹起,叶子摇摇欲坠,他走在路上听响儿,觉得真到了该放弃一切的时候。他知道裂缝会越来越大,风声会越来越响,他不信神但后来觉得应有一个上帝,他不知道上帝想拿他演奏些什么,他听着自己拼命地发出声音,吵闹,讥诮,苦笑,最后是悲凉的呜咽。不像一首歌,是什么不知道。再过几个月,不到阳历年,他就三十五了。中国最好最常青的足球运动员郑智今年三十七岁,大概已到了退役的前夕,普遍的意见是他赶不上下一届世界杯预选赛了。他在沙发上看郑智低垂的脑袋,说不出话来。这意味着留给他自己成为职业球员的可能和留给中国队的时间一样,都没有了。是的,他曾想成为一个职业球员,一直都想,但他的足球水平一直很差,跟专业水平没法比,在业余里也只能算末流。他的人生中也没有出现过任何一丝可能成为职业球员的希望。他唯一做成的事情就是把这个失败坚持了很久。“你要是能进中国国家足球队,那中国足球才是真没希望了。”他记得大学时的语文老师这么说,“你还是好好读书吧……”老师咬着后槽牙咽下了后半句嘲讽。他看到年轻时的自己从讲台上跳下来,同学们发出一阵爆笑,教室里洋溢着快活的空气。他每个礼拜去两次健身房,踢两场球。第一场球在周二晚上八点半,第二场球在周六晚上六点。周四晚上他去健身房做腿部力量训练,周六下午,踢球之前,他再做一次力量训练为晚上热身。周二晚上是5V5的小场,周六晚上是8V8的大场,相对小场他更喜欢大场一些。他在饮食上非常注意,肉类只吃牛肉、鸡胸、海鱼,健身房门口有个面包店,他在那里买全麦的面包。蔬菜是必不可少的,他只吃西兰花,他把它们整齐的码在铺了锡纸的烤盘上,烤熟之后像完成任务一样吃掉。这样的饮食不让他觉得枯燥,事实上“坚持做一件事直到彻底失败”对他而言并非什么难事儿,也不以为苦,他明白自己真正缺少的是什么东西。他不聪明。他想加入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这件事,在最开始,在他自己看来,并不完全像是一个笑话。起码人们不应该这样嘲笑一个十六岁的,身处山区,没有经过专业体育训练,满脑袋荷尔蒙的孩子。他每周一中午骑自行车到白羽路口的卓越书店买《体坛周报》、《足球报》、以及中国足协办的《足球世界》,每天下午的课外活动都在满是土的操场上踢球,把膝盖摔得伤痕累累。他了解从80年代起的每一届国家队,为球队不能冲出亚洲而伤心不已,课间他摇头晃脑地和同学们说兵败五一九,黑色三分钟,用文具盒当惊堂木,像个壮志未酬的退休老干部。他被这件事儿弄昏了头,月考掉到班里倒数第三,每逢数学课就被勒令到最后一排站着听讲。晚自习,他满身运动后的臭汗,懊悔自己刚才有一个下底传中没有到位,班主任看着他坐在椅子上浑身滴水,像一块墩布,眼神里充满了愤怒和厌恶。这才刚上高一,他已经开始显出健壮,胡子天天要刮,腿毛密密麻麻,皮肤倒是没有晒黑,透出健康的红晕。初中时令他头痛的体育课开始变得轻松,他个头超过了一米七,立定跳远成绩达到了两米三,百米开始能跑进十三秒,他打算下学期开学瞒着家里去市里考足球学校,并开始偷偷存路费和报名费。他那时对职业足球的全部认识,来自于道听途说,那几份报刊以及央视转播的意甲联赛,他看到*健翔比自己的体育老师还要亲切。他根本意识不到,即使他搭上高中三年的学业拼命训练,以他的半吊子水平和身体素质去搞职业体育,运气好了能靠着走关系变成一个体育老师,运气差了就是彻底的自我毁灭。他对这一切毫无认识,只是把梦想藏在心里,骄傲不已。“有一天我要拯救中国足球。”“冲出亚洲走向世界。”他念着报上读来的陈词滥调,幻想自己穿上那身球衣,端着肩膀走进更衣室,手里牵着一个球童……然后中间发生了什么他没法想象,大概就是在场上连续过人,打进关键性的进球……也幸亏他不说出来,才没有招致更多的嘲笑。这些关于足球的雄心,和他其他那些雄心一样,就那么可笑的待在那儿,等待最终在多年后变成灰烬,化为泡影。但那时他还没有停止努力。除了踢球,他还能写点东西。他唯一像样点的成绩就是语文了。前面的选择题一般都是全对,阅读理解也难不住他,怎么写作文似乎也是无师自通,他能轻易地拿到高分,语文老师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作家,说他的作文是学生里唯一有“个人风格”的,但其实他那时根本不懂什么叫“个人风格”。其他的课程,他就再没有这么好的运气。比如体育成绩,虽然提升了,但离身体素质最好的那些学生,还是有很大的差距——天知道他凭什么觉得自己可以做职业球员。语文老师每周二都在晚自习的时候给全班读他写的周记,他浑不在意,只在心里念李贺的诗:“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足球就是他的吴钩,世界杯就是他的五十州。“00711的谢方是真疯了。”“不想考大学了,成天在操场上跑。”“通知家长吧。”他始终没有搞清楚自己对足球的爱是怎么形成并确立的。这一切显得没什么道理。就像……雨水从山脚逆流山顶,冲垮了一间不存在的麦当劳。有一次,他试图模仿范志毅,做出鱼跃冲顶式的射门——在没有草皮只有砂土的场地上,像谁不知道,不像范志毅是肯定的,他一头撞在门柱上,血流不止,浑身是砂土刮出的伤。范志毅才不会这么傻。学生们一下子围上来,他躺在地上看着模糊的蓝天。球不知道有没有进,他反正是被父母禁止再进球场了。后来他在医院缝了五针,他父亲专门来了学校,动员老师们一起对他严防死守,围追堵截。但没有用,他的青春期没有早恋,没有歌舞,只有这个脏兮兮的运动,他动用自己所有的叛逆来对抗,瞄准一切空子见缝插针的在场上驰骋,人也一天天变得越来越壮实,他的父亲肯定打不过他了,体育老师倒有一战的实力……有一天,他穿着短裤坐在客厅,母亲望着他茂盛的毛发叹气,说,真的是长大了,越来越不细致了。对于自己毛发旺盛一事有更多的认识,得等到很多年以后。他踢完球坐在场边抽烟,看着队友挺着肚子在场上练射门,风太大了,他觉得自己的腿毛在漂,队友扭过来看看他突然说,妈的,你人这么秀气,腿毛怎么这么长?那是1997年,足球在这个边远的山区纯属个人行为,也没有任何影响力。学校官方不组织,社会力量不支持,体育老师们对此一窍不通,女学生也看不懂。只有一小帮昏了头的高中男学生自己在瞎踢,他靠着厚脸皮和热情混进去,成为了其中之一。足球是他整个高中三年最投入的事情,比对自己的学业认真多了,每个周日晚饭后的返校日,他可以在马路边带球,一路带到学校,他不在意路边的人怎么看他,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自己是罗伯特·巴乔、高峰、郝海东。不管别人怎么认为,是足球拯救了他灰暗的青春期。在迷上这个运动之前,他近视,瘦弱,忧郁,一天到晚在家里闷着看书,经常生病,唉声叹气,也不乐意跟人说话。但自从他开始带着球在一群人中奔跑,摔倒,像别的男生一样大声喊叫,他开始获得一些那个年纪的小孩儿本应获得的快乐。他曾经担心足球带来的快乐是不是会影响他的品质,毕竟杂志上都说,只有流氓和坏孩子才能踢好球——他并不想当流氓,但这种快乐还是带给他一些隐隐的罪恶感,支持他跟着大伙儿一起在寒暑假翻越体育场的围墙偷用场地。他确实变了,初小时他最大的快乐是穿着宽大的衣服在房间里晃荡,觉得自己是列子,能浩浩乎如凭虚御风而行,高中时,他只琢磨怎么才能更潇洒的带着球从对手身边抹过去,其余的怪念头随着一脚脚射门被他甩到了乌南交趾国。 二莲花路建设路路口的房子是九六年买下的。他的父母很为之开心。原先位于白羽路南段的住宅是之前绿茵公司集资盖的联排,令人不满之处甚多,因此被卖掉变成了置换资金。况且住在那里的时候,正是他多病而灰暗的初中时代,事实上那几年他父母的感情和工作也谈不上顺利,总之,可以摆脱那个区域,无论如何都是令人开心的。新房子在岗上,离高中不远,在一条死胡同的尽头,胡同外面是个小断崖,修成一个斜坡,延伸到路边。这里盘根错节的塞着十几栋自建房。房子是县城里标准的独栋,每层层高三米五,有两层半——三楼是个露台,有一间储藏室可以用来堆杂物。父母住在底楼,他照例住他们顶上一间。每天晚上到了十点,母亲依然像初中时那样,在楼下高喊一声,勒令他关灯睡觉。关灯之后的时间是他的。他小心地遮好窗帘,从床边的脚柜里将偷偷买的台灯拿出来打开,开始看书。不论什么,只要是跟课业无关的就好。这个习惯已保持多年,从他开始有自己的房间起。小学时,是一些小人书,连环画,舒克贝塔,卡里来与笛木乃,初中时他开始看小说,《红楼梦》《幻灭》《高老头》《大卫·科波菲尔》,另外一部分是父亲做教师时,从学生手里收上来的。值得让学生在课堂上冒险偷看的书,往往都是最好看的,《少年文艺》,“五角丛书”,琼瑶金庸,凡此种种……他就这么一直看到了现在,良好的语文成绩给他换来了语文课上自由活动的特权。但数学就没有那么容易了,而这是高考必考的。进高中后,他花了太多时间在足球上,上课都在睡觉,虽然不止在数学课上睡——但等他意识到自己数学成绩跟不上时,已有些晚了。高三,父亲只好花钱为他请了一个补习教师,是高中退休的老校长。一同补习的还有另一个女孩,她沉默寡言,能记下字迹秀丽的笔记,但他还是看得出来她在数学方面和他一样不在行。 每个星期天的下午,他骑自行车到老校长家去,将落下的课程告诉这个白发苍苍的人,然后听他慢慢地再说一遍。诚实的说,那是他第一次开始觉得对数学有一些兴趣。老人讲得清楚又明白,他也展现出了不同于学校课堂上的敏捷。他回想自己本来的数学老师,发现完全没有办法听进去他说的内容,这种情况很像多年以后他面对一个自己不喜欢的女朋友的抱怨。但是太晚了,离高考只剩下一年了,父母拿出这笔钱给他开小灶已是极限,他们只求在高考时他的数学成绩不至于拖后腿,没有人相信他在数学方面会有兴趣,会取得什么成就。他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等到混过了高考,他只可能报中文系,这似乎是早就确定了的。每个人都在为报志愿苦恼,他完全没有。如果不学这个,他又能学什么呢?老校长姓白,在他最后一次来补习的时候教了他一些应考的策略,无非是沉着冷静,遇到不会做的题先跳过之类。他们在补习中积累了不错的感情,他之前从未奢望过得到数学老师的爱,这还是第一次,但这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老校长。高考成绩出来之后,这个家庭曾短暂的沉浸进了一种喜悦里。那是7月中旬,天气很热,北山里的亲戚送了西瓜下来,他打电话到一个公用的查分号码,但一直拨不进去,于是父亲一大早跑去了教育局看放榜。父亲回来的时候,他正在客厅吃那个西瓜。他的成绩还不错,按照标准分那种复杂的算法,他算是超常发挥了。语文他心里有底,除了作文会扣分,其他应该是全对了,*治、英语,都是该有的样子,历史出乎意料的有点低,有可能某道大题没有博得阅卷老师的欢心,但也没有到不可接受的地步,然而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数学史无前例的及格了。这是他整个高中三年的唯一一次及格,及格在了最合适的时候。他考上了。按照家庭的安排,他必须去南京读书。他对这个城市一无所知,只是因为有一个姑姑在那里。“总归有个照应吧。”他父母的想法简单而朴实,实际上是毫无了解的*博。这样一个决定,就这么做下来了。按照他的成绩,如果读就近的大学,郑州,西安,武汉,都有不错的选择。但南京,那里对此地招生太少,志愿选得非常困难。最后,他在一所专科院校里,选了一个中文系。总归在南京。南京,他喜欢这个名字,喜欢每隔几年就会来这里省亲的姑姑一家。这样的选择,想来并不至于不妥。那时他沉浸在一种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欢乐里,人在轻松和欢乐里做不出正确的选择,起码在我们这个国家如此。地狱般的高中生活已经过去了,像一个噩梦,但是过去了。高中后两年,学校开始了所谓的封闭式管理。每天早上六点半,他们起床出早操,在操场跑两圈半,跑完步上早自习,早自习八点钟结束,他们被允许在学校食堂吃一些色泽灰暗的早饭:胡辣汤、烂糊面、炒的土豆块,油条、包子、黑乎乎的白面馒头……早饭的时间是一个小时,之后是上午的四节课,一直到十二点结束,中午连同午休,休息两个小时,之后又是四节课,然后是晚饭,晚饭到晚自习有两个小时,这段时间,他基本上都用来踢足球了。直到晚上十点,这些形容枯槁但依旧兴致勃勃的孩子们,被允许到宿舍休息、睡觉,然而必须抓紧了,因为十一点就要熄灯断电。这样的日子,一周六天,雷打不动。周日上午是老师不进教室的自习课(他们躲在教室外面,偷偷从玻璃窗里朝里看,找出那些没有认真读书的孩子加以惩罚),周日下午,他们被允许回家一趟,但必须在晚间熄灯以前回到寝室。在这样的进度下,他们在高二一年,学完了高中所有的课程,并被告知,高三一整年都将用来模拟考试。不是没有喘息的时机,不是这样的。高中生有着锁链和围墙也挡不住的热情,有一段时间,不知道是谁先发现的,一个流言开始在学生中流传:熄灯后,从宿舍底楼的某间厕所,可以翻到操场,然后从操场较低的围墙处,可以翻出学校。这当然是真的。一天晚上,他跟着这么干了。尽管有掉进粪池的危险,但他发现,如果不出差错,那么点高度确实拦不住他。而操场的围墙其实并无缺陷,而是因为在某个长着野草的墙角堆放着不少沙包,他们把这些沙包摞起来,然后翻了过去。翻墙要出去的学生并不是很多,有想去外面玩游戏机的,有想看足球世界杯的,也有情侣出去约会的,大家出了围墙以后便各自散去,但像他们一行这样,没有什么目的的学生,确实很少。他们一行四人,三男一女,他、小华、李冰、朱砂。可以确认的是,他们三个应该都喜欢朱砂,但朱砂喜欢谁,那时没有人知道。他们用一种奇怪的方式形成了一个集体:结拜兄妹。小华最大,是哥哥,朱砂其次,是姐姐,他再次,是三哥,李冰是四弟。四个人结义,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仪式,倒像是个化解尴尬的借口。他们在夜晚的马路上游荡,一路从学校外面走到了中心广场、小公园、滨河路,谈资也是出奇的贫乏,最后就变成在路上唱歌,聊一起看过的电影、电视。朱砂不是县城里长大的女孩子,她父亲从北京*区转业到县里的某个机关,将她一道从北京带了回来,从高一开始借读。朱砂的成绩一般,但眼界全非他们可比,她几乎有所有香港明星的卡带、看过无数好看的电影,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皮肤白净,瘦瘦高高。他能够明确地感觉到,朱砂可能喜欢小华,也可能喜欢李冰,但唯独不可能喜欢他,他是最暗淡的一个,但他并不因此沮丧,仍旧愿意在这个群体里混着,看另外两个男生为朱砂争风吃醋,或者让朱砂借助他刺激另外两个人。他的心思很简单,只要可以离开那个可怕的、地狱般的学校一会儿,让他做什么,他都会愿意的。而且即使走了一整夜,他们回来上课,也没有一个人是疲惫的,每个人的眼里都冒着光。这种彻夜的游荡、歌唱,是他高中三年最快乐的记忆,他仍记得他们一群人在杳无人迹的、黑灯瞎火的中心广场,围着巨大的“腾飞女神”雕像,四人重唱“你知不知道,你知不知道,我等到花儿也谢了”,朱砂负责前面低声的呢喃,三个男生负责后面高亢的吼叫……多年以后,当他们大腹便便,纷飞天涯,在KTV里面觥筹交错、歇斯底里之际,都会被这段旋律带回这个夜晚。那种四人夜游的日子,在高三之后结束了,李冰和小华应该都以自己的方式向朱砂表达了爱慕,他便由此显得多余。再之后,李冰、小华、朱砂因为他不知道的原因各自反目,但那已经是高三之后的事情了。说起来高中的日子里,他常常像别人生活的布景,轻轻掠过的NPC,后来,应该是到上海之后,他陪着两个朋友一起看《乱世佳人》,郝思嘉和白瑞德吻在一起时,一个小提琴手适时入画,拉起美妙的旋律,他从椅子上弹坐起来,指着那一幕大叫“那就是我,那就是我,那就是我想成为的角色,一个婚礼琴师。”然而即使不做主角,他好像也没有见过多少美妙的幸福。 三越了解他进入的这所大学,他就越失望。并不是这学校不好,它在农林方面有首屈一指的实力,然而对于一个有志于中文的青年学生来说,有些牛头不对马嘴。在学生*训聊天的时候,他打听出了本校专业的等级,那些林学、森环、园艺、环科、机电,木工,比起他们都更合适待在这个学校里。没有人告诉过他这些,在填报志愿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更应该去的似乎是师大之类的学校。但是一切都晚了。*训结束的时候,就有一些同专业的学生选择了退学复读,他没有勇气这么做。他没有办法再接受一年可怕的高三生活。他在这个不怎么合适的地方待了下来,情绪上很消沉,人也变得沉默起来。让他变得沉默的并不止是这些。他吃不惯学校食堂的饭菜。他不能理解为什么所有的菜里都要放糖,这里的红烧肉是甜的,炒青菜是甜的,馒头的面也黏黏的,没有麦香味,仍旧散发出一种甜腻,食堂可以畅吃的只有他不怎么喜欢的米饭,有一次他买了一个包子,咬了一口就恶心地扔了。包子馅也是甜的。他被这个满是糖的世界击溃了。但他一个月只有四百块生活费,这不足以支撑他到外面的餐馆去吃。况且他已经把两百块充进了饭卡。他每天都在被饥饿折磨。他明明已经往肚子里塞了一大堆自己不喜欢的食物,但还是饿得无法忍受。入学三个月以后,他掉了五公斤体重。他电话给家里,要求加生活费。他打算到学校附近找一家北方的面馆定点吃饭,但是母亲拒绝了,她和父亲的工资加起来还不足一千元,这已经是他们能拿出来的全部。但不知道母亲后来做了什么工作,他的姑姑似乎知道了这一点,每个周末会叫他去家里一次,给他烧一些合口味的东西,然后再给他买一个礼拜的速食带回去,香肠、方便面、饼干、鸭胗……姑姑有一个女儿,大他五岁,染一头*发,对他很好,带着他在苏果超市里晃悠,把每样他看了一眼的零食都丢进了袋子里。他靠着这些东西维生,但体重始终没有恢复,到年底回老家的时候,他整个人瘦得脱相了,母亲看到他的模样掉下泪来,把每月的生活费加到了四百五十元。不是没有想过自己勤工俭学,但他遇到了自己意想不到的困难。按家境,他不能算特困生,他如何能在那个申请表上写“我每天中午吃半斤米饭,但我仍旧觉得吃不饱,所以我希望学校给我特困生补助”。他也没有办法将自己跟“特困生”这三个字联系在一起。学校给特困生安排的岗位是打扫教室、体育场馆和洗衣房帮工。他觉得这些工作他都无法胜任。他从小只被要求学习,在家里,什么事情都没有做过,每每他拿起扫把,就像举着一只巨大的毛笔那样好笑。而大学生最常担任的家教,他也没有优势。他到锁金村的中介去问询,得知家长们都青睐师大的家教,他一个专科的中文系,听起来令人狐疑,他的资料在中介那里挂了几个月,无人问津,他恨不得把高考成绩单附在后面,以证明他有资格辅导高中语文,但是中介的人只是冲他笑笑,说,家长们都喜欢女生家教,男生本来就不好找。这条路算是彻底堵死了。一年级下学期,三月里的一天,一个住在对面寝室的男生挨个人询问有没有人想打工,他马上过去招呼,原来这个男生在狮子桥附近的一间饭店打工,由于人手不够,就回来学校拉同学。他迅速搞清楚了报酬,一小时七块,“和麦当劳一样”,工作时间是每晚用餐高峰的六至九点,职责是传菜,就是把菜从厨房间端到服务员那里。他马上答应了下来。除开能挣点钱,这也是了解新世界的机会。南京的一切对他而言都是陌生的,他对这一切都充满了跃跃欲试的热情。南京对他而言太大了。他成长的县城,只有一万多人,可能到两万,也可能没有。城区只有三条大的竖马路,四五条小的横马路。这样一个地方的特点是,所有的人几乎都彼此认识,街上出现一个陌生人,十有八九就是别处过来的小偷,这里的人口是不流动的。如果旷课和逃学也非常的麻烦,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看到并告知父母。但他渐渐发现,在南京这一切都变了。从学校到湖南路的狮子桥有公交车,但是更方便的办法是骑自行车,他从姑姑家借了一台出来,停在楼下的车棚里,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上完,他和几个打工的男生一起,从新庄穿到新模范马路,然后中央路、湖南路,这么一路过去。大约要骑上半个小时,在后厨换上制服:一件白衬衫,一条黑裤子,不怎么合身,但是烫得很挺括,他太瘦了,总觉得衬衫背后嗖嗖地走风。由于新模范马路修路,他们有时会绕着龙蟠路骑到中央门,然后从中央门一直骑到湖南路。后来,每个周一的晚上,他们会在中央门的肯德基买汉堡,每周一晚上,十一块可以买两个香辣鸡腿堡,一个做晚饭,一个做第二天的早饭。后来他突然意识到,不论走哪条路,他都没有遇到过认识的人,学校的老师、同学、家教的中介、自己的姑姑、姑爹、姐姐。这让他觉得既失落又轻松。他习惯了在县城里,走在街上,满面堆笑,和迎面而来的每一个人打招呼,在这里不用这么做了,这让他觉得轻松。狮子桥的这家饭店叫狮王府,是卖淮扬菜的,跟所有的大饭店一样,分成大堂和包厢两个部分。他们这帮打工的学生,服务的是包厢,包厢的客人吃得都是大餐,经常有巨大的铁锅、砂锅、瓷盘出现,光听名字,他根本不知道那里面是什么。女服务员是没有力气扛得动这种大菜的,但他们有。从后厨到包厢,有一段漫长的路,而且歪歪扭扭,很不好走,地上像模像样地铺了红毯,但只会让地更滑,一旦菜重一些,就要拼命维持平衡才不至于摔倒。他乐呵呵的干着这件事儿,看着银行账户里渐渐有了一些余额。不仅如此,他的体重也渐渐恢复了一些。后厨经常会有客人没有吃的菜撤下来,按规定是要倒掉的——后厨也没有餐具,但是主管心疼这帮没吃过什么好东西的大学生,给了他们一些一次性手套,让他们像火中取栗的猴子那样,在热腾腾的盘子里扒扒捡捡。有时他会带一些卤味,拿保鲜膜裹好,藏进袖子里带回寝室跟室友分享,大学生都忙着长身体,个个像饿殍,晚上在寝室吃得大呼小叫,然而当他想进一步拉人和他一起打这份工的时候,那些江苏本地的男生都拒绝了。 在课业上,他花得心思不够多,并且他性格过于忧郁和敏感。入学之初因为专业地位不高而带来的失落感一直笼罩着他,他不懂得要怎么摆脱出来。同时这种失落感也让他觉得自己不好。他有什么资格觉得自己的专业不该存在呢?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好好努力而不是消沉吧?而且他看过大家的入学成绩,他的分数只在中游,自古以来江苏人就比他们善于考试,应该说,这就是他该呆的地方,“你本来就是个平庸的人。”在这种颓丧中混了半学期之后,他渐渐惊觉自己即使在“自以为擅长“的语文相关专业上表现也不够出色。老师也不特别青睐他。他发现自己的阅读量很大,但是阅读面很窄,他有一个喜欢萧红的语文老师,然而他一本萧红的书也没看过。张爱玲他倒是读了不少,但是班上却几乎人人都看过,他拼命地在图书馆里翻看、补习,忍着看不进的苦恼看了不少现代当代文学,以期能在课堂上有话说,但在学年结束的评价上,那个老师还是只给了他一个七十分。他喜欢的外国文学课,是一个男教师教的。男教师刻板地拿着书本,一页一页地从莎士比亚和弥尔顿往后讲,但他还是很努力地去听,希望能找到一些获得青睐和提点的办法,然而他很快失望了。班里面有一些同学已经可以读外国文学的原文了,而且还有人能够写一手漂亮的现代诗,提起的专业名词、外国诗人作家的名字,他都闻所未闻,他只知道狄更斯梅里美巴尔扎克福楼拜,但他还没有开始读卡夫卡贝克特杜拉斯马尔克斯,亨利·米勒他都不知道是谁,稍微现代派点的作家他都两眼一抹黑,一个来自广西的男生给他推荐了黑塞,他读完懊悔自己之前怎么错过了这么好看的书……这些差距,使他明白自己只配在角落里默默待着,上课认真听讲,下课低头快走,不要丢人显眼。而他的作文,他一直引以为傲的作文,也失败了。尽管他从未这么努力的在上面花心思,但整个大一结束之后,老师没有提出来表扬过一次——甚至也提也懒得提,分数也是理所当然的勉强。尽管他对那个写作老师的品位很怀疑,但是他还是敏锐的发现,即使按照他自己的标准,班上也至少有两个人写得比他好,还有好几个至少和他差不多。其中有一个女生,是当年新概念作文比赛的二等奖。虽然是二等奖,但这仿佛仍旧是某种认证,他偷偷地去翻过那篇文章,得承认,他在高三的时候,写不出这样的东西。而另一个男生,他的诗歌在当时的一些地下诗歌论坛上,已经有不少数量的粉丝,获得了小范围专业人士的认可,这些东西,他刚刚能够看得出好来,但自己完全没有办法掌握,他觉得自己所知的一切,组词、造句、叙事的方式都过于无聊和传统了。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会写作,上中文系完全就是一个错误。到了大二之后,这种情况也毫无改观,并且他发现自己竟已无耻地习惯了做一个成绩不好的学生,他的成绩,他在自己高中时梦寐以求的中文系的学习成绩竟然连自己入学时都不如,这让他觉得自己被技术性击倒了,他躺在地上喘气,不知道何时才能起来。大二刚开始的时候,他报名参加了学校的话剧社团,他想起自己在中学时曾经上台演出过相声,他希望能借此获得一些认可。在一个简单的培训之后,报名的人被要求组队排演一个节目,话剧社的老师将根据这个节目的质量来选择录取的人选。那是个周六的下午,一大帮人聚集在学校的礼堂,他被随机和几个陌生的人分在了一组,在做过自我介绍之后,组里的两个北京女生突然起身离开,去找老师说着什么,但是她们并没有走远,声音也故意刚好放在让他听到的程度,她们说,她们不愿意和一个“河南人”分在一组。他震惊了,为了不造成别人的麻烦和尴尬,他在老师做出反应之前快速地离开了话剧社招新的现场。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在话剧社附近出现过。他开始学会随时随地地保护自己,不轻易透露自己的个人信息。但他还是觉得可能随时随地有人在嘲笑自己。他的发型还是中学时的样子。他穿着从河南带来的衣服,他观察周围的人以后,发现这些衣服没有一件不是过时的。他因为吃不惯这边的饮食而被同学们的聚餐自动跳开。尽管非常努力,尽管比他的一些河南老乡强,他的普通话里还是有一些河南口音。他可以去和那些老乡混在一起,但河南太大了,他也并不特别喜欢那几个本省人。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为“河南人”这三个字埋单,他也不明白那两个北京女生为什么会讨厌他。一部分肯定是他的口音、谈吐、穿着让她们觉得无法与这样一个人搭配演出。说到底,河南人可能没有问题,有问题的还是他,他没有能够为群体添彩。他必须反思自己的一切,穿着,言谈,举止,心理状态,乃至存在本身。他开始变得更加自制,更加习惯性的隐藏自己。他对每一个同学笑脸相迎,但并不付出真心。这让他在群体中越来越孤立了。他在网上注册了一个名字,在一些文学论坛里游荡,将自己悲观失望的情绪变成一些文字发在上面。这些文字理所当然的不堪卒读,他也没有能从书里找到任何合适的精神资源来帮助自己。没有课的下午,他到操场跟一些陌生的同学踢足球,他的体格比起这些南方人要健壮一些,虽然技术一般,但他高中三年在足球上花的功夫总算没有白费,他的表现不错,经常能博得掌声和喝彩,这成了他头两年大学生活里,唯一的亮点:幸好他还会踢球。 四在高中的时候他没有过女朋友。到了南京以后,他吸引女孩子的办法迅速地无效了。这根本不是一个应该考虑的问题,他告诉自己。他现在处在一种连自身的存在都很难确认的状态。他的生活里一无所长,他自己也不喜欢自己,又如何能指望别人喜欢他?他不是没有遇到过合意的女生。一旦对方稍微对他表现出一些好感,他就有一些热泪盈眶。这种感情太吓人了,没有人觉得这是合适的。但当时也没有人教育他,怎么做才是合适的。不过一床之隔,对面的男生早早地谈到了一个漂亮的女朋友,而他,只会让女生在惊吓中,一次又一次地拒绝他。 他在网上发更多的文章,加了不少女生的QQ,其中不乏对他表示青睐的,但即使同城,他也不敢去和对方见面。对方能接受他的口音吗?抑或是他蹩脚的发型?他的籍贯问题还会被嘲笑吗?一个不到两万人的县城,连小偷都是外来的,却因为几个不相干的人而蒙羞,这不是很荒谬吗?但是他能够说清楚这件事吗?能够让人家相信他是一个正直可靠的人吗?或者,他真的正直可靠吗?这些品质并没有被考验过,而且,如果说网友见面,聊这些东西,会不会变得非常沉重?按照一些传闻里的说法,网友见面都是要开房、发生关系的,他并没有过性经历,他能够应对这些吗?即使能够应对,他也发现自己需要节衣缩食才能负担开房的费用,这实在都是苦多乐少的事情。他只有退缩,再退缩。然而终于还是和其中一位见面了。见面的原因实在是因为躲不过去。因为那是一个本校,本学院的学妹。对方声称“钦佩他的才华”。这听起来简直是一个笑话。太不堪的笑话。他哪里有什么才华。不过是因为匿名,他才敢在网络上写下那些可笑而可鄙的东西,要么是模仿来的,要么是故作深沉,矫情不堪,他是为了让自己不至于拿着汽油在教学主楼前面点燃自己才写这些东西的。而且自己已经有学妹了这件事也让他惊悸,大二已经快要过去,但他觉得自己的一大部分仍旧停在河南的那个小县城里,他的大学生活并没有开始过。女孩子们总有一些天赋来控制他,这让他想起自己的母亲,他一方面厌恶这一点,另一方面却不由自主。这个叫韩露的学妹是本学院英语专业的,个头不高,但很丰满,染了一头*发——她发了照片过来给他。她是南京本地人,就住在湖南路不远的地方。在狮王府打工结束后的一个晚上,他们在湖南路一间书店门口碰面。他根本没有办法招架这样的女孩子,他非常的气恼。对于他而言,这太严重,但对于对方,这根本不过是一个游戏。她游刃有余地勾引他——或者就是正常的对待,但他根本无法处理这种感情,每天都在煎熬之中,他也不知道要怎么样去爱一个姑娘。他在网站的讨论版里搜索她的ID,发现她之前与他人恋爱时写的文章秀的恩爱都还历历在目,他只觉得嫉妒,却又无可奈何。他觉得她的情感异常的丰富和混乱,之前的男朋友是东南大学的,再之前一个是理工大学的……她不过才大一,为什么已经有了这么多男朋友?可这和他又有什么关系?他并没有能力做到头也不回地拒绝人家,而是一次次的被牵着鼻子走。有一天晚上他们吵架,他心里窝着火,但不知道该怎么表达,而她心安理得地回了家关了手机,他站在山西路*人俱乐部门口,给她发了一晚上的短信,一直站到凌晨,她第二天见到他恍然未知。这一切都让他更疲惫,脾气更坏,成绩更差。他希望自己的外表起码能看起来好些,但他买衣服也一直失败,往往花了一个月打工的钱,买了一件会被人嘲弄的款式,他也只能在心里默默抱怨,为什么之前没有人教我这些?为什么我要被丢在这样一个地方读书,被人嘲笑?他去理发店把头发也染成了*色,这让他丢掉了狮王府的工作,在大二下半学年,他觉得自己一无所有,唯一的希望是也许可以和韩露开一次房。但韩露的态度总是很暧昧,显然她是有性经历的,但她没有想好要不要把自己交给这个显然被痛苦和激情折磨的半死的怪异青年。有一天晚上,在一个播放DVD的影音室,他差点就得手了——他以为是差点,实在是他太没有经验。之后他再也没有机会。冬天刚过完,韩露就跟他分手:发了一条消息,就再也没有见面。他偶尔在主楼上大课的时候远远看到她,两人形同陌路,很快他就看到她身边有了别的男生。于她,他就像一个笑话,轻轻掠过校园,带着淡淡的讥嘲消失得无影无踪。他自以为遭受了了不起的情感的打击,变得更加怪异。大二结束,他挂掉了好几门功课,还得费尽心思不让成绩单寄回老家。大三一开学就要补考,他忙乱不已,将将通过。大三是有正经课程的最后一年,大四马上就面临实习、找工作了。但他觉得自己的大学完全白上了。他觉得自己没有学到任何有益的东西,只有痛苦,无尽的痛苦。在课堂上,他痛苦,因为他什么也听不进去。下课后,他为自己的人痛苦,吃不下饭,穿不对衣服,说不对话。晚上,在图书馆,他为自己的写作痛苦,他什么也写不出来。那两个写得比他好的同学依然写得比他好,已经开始在南京当地的文学杂志上有发表,并开始获得声名、承认。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合适的位置,只有他没有。以后要找什么样的工作呢?要走什么样的人生路呢?是不是要回老家呢?那他来南京又是为了什么?有同学在暑假在外面打工,两个月能挣3三千块了,成了所有人眼中羡慕的佼佼者,他诚心去求教,别人笑着告诉他,“只是运气好。”那他的运气在哪里呢?他不知道。再也没有狮王府这样的工作找他,最后一次听说的体力劳动的机会是到鼓楼医院背尸体,他想了又想拒绝了。大三寒假开始前,他被辅导员叫到了办公室,在这个尚且年轻的女老师眼里,他已经变成了可能毕不了业的人之一,他被严肃的告诫要把成绩搞上去。他只是不断地装可怜,恳求对方不要把成绩单寄给河南的父母,但对方并没有答应。他立下好好学习的誓言,但他知道一开学他就会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大三下学期,他在足球领域达到了一个小型的巅峰,他加入了学院足球队,并且在对阵最强的森环院时,攻入一球,让所有人刮目相看。这是个没有什么人真的在意的足球赛,除了他。女生们也不爱看足球,她们都在篮球场围着。而他们这个女生比男生多的学院也很快就被淘汰了。但他很开心,这简直是他大学生涯的最高峰,他独自开心着,然而也只维持了很短的一段时间。后来回想,大三那年是他身体素质的最高峰,他跑得很快,在足球场上可以奋战二三个钟头也不觉得累,身体也强壮,顶得住人,射门力量也很足。在一些临时搭配的小场比赛中,他常常可以成为关键先生,这是他在别的地方都没有得到过的。然而这只是游戏,他心里非常明白。而且那一年转瞬即逝,他的身体也开始走下坡路了。 他没有再交到过女朋友。不是不想
儿童白癜风发病原因交,是完全不再有任何人对他有兴趣,他有时觉得在女生面前他是没有性别的。但他并不难过,起码这让他麻烦很少,心情很愉悦,他希望自己渐渐忘记韩露,因此避开了一切可能遇到她的地方。在他觉得自己可以忘记的时候,韩露偏偏又和他隔壁寝室的一个男生混在了一起,这让他觉得丢脸——这也是非常奇怪的想法,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然而他就是无法忍受,因此在大三下学期快结束的时候,他想办法在学校外面跟人合租了一间房子。 五那间房子在离锁金村更远一些的岗子村。最初他往城市的西边找,一直找到了红山动物园,但是越发觉得那边偏远,最后还是一个同学提供的信息,让他在学校东边的岗子村落脚了下来。这次外宿是没有得到批准的,他有时得在查寝的晚上赶回去。那是一座老式建筑的两楼,临一条小街,从街边直接推门进去上楼梯,再顺着过道一直走到底就是。门是暗红漆的,租房给他的不是房东,而是一对年轻情侣,他们租下了一整套,发现有空余,希望把其中一个小间转租出去,月租对方想要二百,他还到了只要一百五十元。他那个房间仅可容身,但居然有一个书桌,他设想自己未来可以在桌前坐下来写诗,心里暗自高兴。他用之前打工攒下的钱,把房租交到了年底,用最快的速度把寝室里的家当搬了一大半过来。很快他就发现自己为什么能够如此轻易的租下这套房子了。这对情侣里的女生,是在夜总会里坐台的,男生应该也是同一个夜总会的酒保,他们的房间总是有吵闹的音乐,浓烈的烟酒臭味,他扫过一眼那个房间,没有床,粉红色的褥子直接铺在地板上。两个被窝明显的区分出了性别:女生的枕头是带蕾丝边的,男生盖一床深色的被子。但这一切对他并不是困扰,通常他在这里的时候,正是他们俩的上班时间,待到他第二天一早惺忪着双眼去上课的时候,他们又才刚刚下班。只有偶尔下午他过来拿东西的时候,才会遇到他们俩带了一帮可疑的男男女女在客厅打牌,吵闹,用南京话彼此谩骂。他把自己的房门反锁,不跟他们多说一句。他们偶尔会三缺一,叫他加入,他羞愧的表示自己不会打,于是他俩跟他聊天,女生还会用言辞挑逗他。他搞不清楚他们俩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经常一句话也不敢接茬。但是除开这些,得说这俩年轻人对他不错。女生回安徽老家的时候,会带一些吃的回来,并会特意分给他吃。男生总是来递烟,但他一次也没有抽过,为了表示自己不是傲慢,而是真的不会抽,他只好坐下来和他聊天。男生教他一些夜总会里玩牌玩骰子的把戏,但他怎么也学不会,跟他说一些最新鲜的冷笑话,荤段子,他也笑不出来。但那个男生似乎早就习惯了各种尴尬的场面,并不为意,只是笑嘻嘻的,一直不停地说话。有时他想,大约得变成这个男生这样,才能在社会上混个名堂吧?像他这样木讷的人,成绩又不好,将来离开了学校可怎么办才好呢?他拼命地想记住那个男生都说了些什么,但什么也记不住。有天早上,他正在卫生间洗澡,那个女生推门进来,他大吃一惊,那女生倒是老练的一笑,不用害羞,我什么没见过,我们老家的人都叫我“小骚货”,然后男生在外间哈哈大笑。他擦干身体,穿好衣服出来,望着这对青年傻笑。他并不经常反锁房门。因为他没有放什么值得隐藏的东西在这个小小的居所,有时回来,他发现桌上的书被人翻动过,于是他出门对他们说,如果对我的书感兴趣,尽管拿去看。他们俩只是笑嘻嘻地摇摇头,并不搭话。大四上学期的紧张气氛是强烈的,他完全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前途在哪里。他整日奔忙,弥补前三年欠下的学分。12月初的一天傍晚,他从学校的一个斜坡上骑自行车下来,车速很快,他感觉有个东西撞上了自己的后轮。等他在十米开外停下来的时候,发现另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边上还有一个倒地不起的人。受伤的乃是一个女教师,她满脸是血。人们围住了他们,他顺从的掏出学生证给到对方,但当他试图辩解:“是你撞了我”的时候,他收获了周围所有人的鄙视:“你根本就不应该在校园里骑这么快”。很快吗?他不知道,他只看到女教师脸上的血流下来。接下来是去医院等一系列程序。他陷入了巨大的麻烦。女教师磕掉了半颗门牙,要拔牙再重新装一颗上去。但她正在向自己的男友,一个老博士逼婚,好容易谈定的婚期,被这场小型的车祸延后了。她将自己对婚姻的焦虑全部倾泻在这个男学生身上,她带着全家人一起谩骂他,威胁他——其实她不用那么凶的,以他的性格,他根本逃不掉,他太软弱了,不用征服,他天然就是失败的。他逆来顺受地跟着女教师去医院排队,挂号,忍受她的攻击。这些他都忍受下来了,但在商量进一步治疗方案时,他们产生了分歧。他第一次发现牙齿是个如此昂贵的东西,他希望用最普通的材料,但女教师坚持要最好的,“因为这是门牙”,价格超过了他一年的学费,这是不可接受的,而他也不敢跟家人说这件事。他试图找那对情侣商量,把岗子村的房子退租,先拿个几百块回来救急,也被拒绝了。他陷入了不可避免的绝望之中。女教师因为口腔炎症无法植牙,只好等待炎症消退,在此期间,他四处找寻兼职挣钱的机会,而不是像别人那样已经在张罗工作。最后他再次意外的在湖南路找到了一份零工。这是一份看起来很不错的职位:书店店员。虽然收入并没有比狮王府端盘子高,但从大一到大四,他总算从街对面的餐饮业奋斗到了街这边的文化产业里。起码现在的谈吐打扮,已经可以像一个书店店员而非服务员了。店员的任务是把新到的书按照分类要求一本本细细地码到书架上,然后等客人们要找书的时候,飞快地拿出来,再有就是提醒那些在店里免费看书的人不要不小心把书带走了——因为书里面有他一条一条认真贴上去的防盗磁条。书店的名字叫可一,是老板女儿的名字,那个小姑娘应该还不满十岁,但是教养糟糕,在书店里随意呵斥女收银员。她没有敢对他怎么样,大概是因为他看起来沉默且凶恶。他对女收银员表示同情,望着小姑娘说:“这么小就不讨人喜欢,长大了可怎么得了?”女收银员却说:“她一出生就是个有钱人了,她从小就不用学着怎么让别人喜欢自己。”他沉默地走开了。书店老板女儿的人生对他而言,简直是一片未知的荒原,他无法踏入也没有办法理解。书店的工资不高,更大的好处是,他得以暂时躲避了女教师的寻找。他每天早上一早赶到书店,天黑之后直接回去岗子村的住处,有课的时候去一趟教室,但不再在寝室出现。男生寝室是女性禁入的,据室友说,女教师的男朋友,那个老博士来过,试图寻找他,但也仅仅一次。 大四寒假的最后一周,班主任组织了一次大课,大课结束之后,他直奔书店。书店这天人并不多,他在书架之间找书来看。那时,因为王小波遗作中的大力推荐,卡尔维诺的作品集才刚刚出版出来。从《我们的祖先》,到《看不见的城市》,都整整齐齐的码在书架上。这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区域,他逡巡在那里,有机会就把书抽出来看。就是在大课之后的这天下午,他在这里遇到了于菲。于菲和他同班,但两人说话极少,在此地遇到让双方都非常惊讶。聊了半天卡尔维诺以后,他鼓起勇气犹豫着问于菲有
治疗白癜风的医院没有可能一起吃个晚饭。于菲的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神色:他觉得自己又要被拒绝了。然而于菲同意了。他们去了间咖啡馆,但气氛已不像在书店时的样子,而是变得很尴尬,于菲显然心事重重,流露出的东西让他觉得,自己根本不了解这个同班了快四年的女生,他努力回想着,希望能说点什么,但没有。沉默着吃完饭之后,于菲就匆匆离开了。那是个学校的反方向。他回到岗子村,打开电脑试图写点什么,但QQ自动登录之后,他发现于菲居然刚刚加了他。他通过之后,问于菲去哪儿了,她告诉他她在新街口的一个酒店。他问,那你在那里干什么?于菲说,等男朋友来。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就打了一串省略号。于菲说,我刚知道我男朋友好像有老婆。他又打了一串省略号,于菲说,我想分手,但是觉得分不掉。他问,你男朋友是我们学校的吗?于菲说,不是,他工作了,三十岁了。他说,啊,为什么找这么大年纪的男朋友?于菲说,我们班女生的男朋友,都差不多是这个年纪。他沉默。于菲又说,等你到了那个年纪,也会到大学里来找女朋友的。他不知道说什么好,就下线了。第二天下午,他在书店里乱翻书的时候,于菲又发了手机消息过来说,要不要一起吃个饭?我请你。他说,好,哪儿见?于菲说,就学校后面的花园路吧。他说,我还在湖南路,等我下班吧。他们约在花园路一个小的酸菜鱼馆。于菲穿着一件长过膝盖的纯白色羽绒服,系着暗红色的围巾,站在公交站头上,冻得满面嫣红。他从车窗里望出去,才觉得她真的很漂亮,有可能是他们班里最好看的一个,但是他之前完全没有注意到。于菲说,昨天我心情不好,不好意思。他说,没事。于菲仿佛恢复了活力一样地和他聊天,开玩笑,还提起他在网上发表的一些文章:“其实班里好几个女生都知道,就觉得你还挺有才的。”他没来由地尴尬着,只是喏喏地点头。吃完之后,他们打算在外面走一走。新庄这里的高架还没有修好,围着学校的这一圈尚且是封死的,车子不能上去,但是行人可以。于菲说,你知道吗?有人夏天在这一段高架上露营。他来了兴致,决定上去看看,他们沿着这空旷的高架走,一路向上,路灯昏*,越来越开阔,于菲哼起歌来,是叶蓓的《B小调雨后》,声音越来越大,唱得很好听,唱完了以后,他们站在路灯下。于菲说,我真的还爱他。他对我很好的,他结婚了的事情也是个传言,也没有人能确认。他问,那你为什么不直接问他呢?于菲说,我不敢问,我怕一旦是真的,他会离开,我会受不了。他问,那你想怎样呢?于菲说,我想一毕业就和他结婚。他沉默。于菲说,你也给我唱首歌吧?他说,我不会唱歌,我给你念首诗吧。于菲说,谁的诗?他说,我能背得出北岛的《安*曲》,那一年的浪头,淹没了镜中之沙……念完之后,于菲说,跟你一比,我觉得自己不像中文系的。他沉默着低头,于菲说,走吧。下了高架之后,他回岗子村,于菲回寝室。后面上课的时候,他们在课堂上仍不说话,没人知道他和于菲有这样的来往。到了大四下学期开学,他和于菲经常在晚上到高架上聊天,唱歌。偶尔也会去学校后面的歌厅。歌厅叫“红色恋人”,是一个老师开的,一半是吧台,一半是舞池,大屏幕在舞池背后,唱一首歌十块钱。于菲喜欢许美静,她唱《城里的月光》和《铁窗》,也能用标准的粤语唱《明知故犯》和《倾城》。他静静地边上听她唱,看着她的眼泪渐渐流下脸颊。终于有一天晚上,不知道是心有默契还是于菲故意的,他们超过了寝室锁门的时间,回不去了。他们在花园路开了一间房。于菲一进门就缩在最里面窗边的地板上不说话。他不知所措,只好在另一张床上静静躺好。过了很久,于菲说,你这个傻瓜,过来跟我说话。于是他过去吻她,她紧紧地抱住了他,边吻边发笑,笑完了低声说,我并不是这个意思。但两个人也没有停下来的打算。这是他第一次真正的性经历,于菲比他要熟练得多,那真的是一种技巧,他从不曾掌握的技巧。这天晚上的事情像一个美丽的意外,之后于菲再也不肯与他有更进一步的关系。像是大学末尾时期的最后一抹霞光,于菲渐渐远去,他重新跌入无声无人的深谷。有招聘会的前一天,他会回到寝室住宿,然后第二天一早,拿着打印好的简历,和同学们一起跑招聘会。他把自己的简历慌乱的放在一个个他觉得也许有可能的台子上,在人群里挤得浑身是汗。他明白自己不可能在这种地方找到工作,那些站在台子背后的人,他是知道他们的,那不是他可以对付的类型。他在心里盘算,他的同学里面,哪些人是可以游刃有余的……他在心里默念着那些名字,让退缩的念头越来越坚硬。他有时觉得,自己是没有办法跟人有这种“普通”交往的:站在台前,目光直视对方,不卑不亢地,用双手奉上简历,说“你好”,并快速地自我介绍——就是这么简单,然而他完全没有办法做到。他只会站在夜晚的高架桥上,跟女生念北岛,但女生现在也不理她了。遥远的梦魇里,还有缺了一颗牙齿的满脸是血的女教师在等着他,他感到自己在各种奇怪的失败里折腾,渐渐被淹没。又去了两次规模不等的招聘会之后,他壮起胆子放弃自我了。他视毕业的前夕为世界末日,打算混到最后再说。每天白天,他在寝室蒙着头睡觉,夜色降临之后,他到校门口的网吧开始包夜。包夜只要十块,然后他买一瓶三块的“脉动”,一份十块的砂锅,只要二十三块就能度过一天。这是成本最低的生存方式了。他躲在网吧里,头半夜打游戏,后半夜听着吵闹的摇滚乐写诗。他将自己悲惨的爱情,失败的学业,倒霉的经历,像密码一样编进这些句子里,在确信所有人都看不明白、且有一种奇异的韵律产生之后,他将这些句子发在了一些论坛里。他每天的乐趣就剩下这些:睡觉,包夜,打网游,写诗,看评论……他感到越来越多的霉菌在他的身体里孳生,也越来越绝望。那时他还不知道南京的生活就要结束了。他在网吧电脑里用狙击枪干掉一个匪徒的时候,试着把几个词排列得更柔和的时候,女教师正在一公里以外的宿舍里跟老博士男朋友发飙,桌上是吃剩没收拾的碗筷,根管治疗的收费单据和病历撒了一地;于菲仍在那个新街口的酒店里等随时可能不来的男朋友,她打定主意在毕业前带这个男人回家见父母,那个给她念诗的少年早被忘在了脑后。他昏睡到下午的时候,隔壁班几个男生过来聊天,他们在动员同学跟他们一起去上海。“总归机会比南京多”。但感兴趣的人已经不多了,寝室里六个人,能够拿到毕业证的只有五个,还没有找到工作的只有他。他从床上翻起身来,问上海的情况。那两个男生答应暂时让他借住:“你先过来再说吧,可以和我们住在一起,我们在广告公司实习,按件计酬,待遇还不错。”他已经没有什么别的选择了。他第一次在天还没有黑全的时候起床,到食堂隔壁的电话中心去给家里打电话。他在电话中心门外站了半个小时,编好了谎话的腹稿,问母亲骗到了两千块钱:“我收到了一个上海公司的邀请,可以过去实习,需要一些钱来租个房子。”他手心里全是汗,母亲没有问出太多东西。她对于那个城市,比他还要陌生。钱是在第二天汇到的。又隔了一天,他踏上了去上海的火车。一张票四十七元,他买到的不过是一个便宜的、随时可能破灭的希望。从大陆的西边到东边,他像一只被射出的箭,但还没有找到箭靶在哪儿。他知道,力量有朝一日会被耗尽,在这之前,必须命中点什么,才算不虚此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