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规定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可获45万抚恤金
????广东拟出台新规让英雄不再“流血又流泪”
????■在工作中的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户口协管员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或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列入见义勇为认定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府应当在每年的财*预算中安排见义勇为专项经费,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制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办法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省人民*府一次性颁发20万元和行为发生地的地级市人民*府一次性颁发10
万元以上的抚恤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省人民*府一次性颁发10
万元和行为发生地的地级市人民*府一次性颁发5
万元以上抚恤金
????羊城晚报讯
马海洋报道:23
日,广东省*府发布《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送审稿)
(以下简称《条例》),新规保障见义勇为行为提出,因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
“由省人民*府一次性颁发30
万元和行为发生地的地级市人民*府一次性颁发15
万元以上的抚恤金。”
????据悉,该条例征集意见期截止到3
月15
日,市民可登陆广东省*府法制办公室站,针对该送审稿提出意见建议。
????治安联防员工作行为也可认定
????去年的“小悦悦”等事件引发社会对于见义勇为行为保护的讨论热潮。在去年广东省社工委召开的相关会议上,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刘润华就已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已将制定《广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列入2012
年广东省立法工作计划。
????《条例》中对于见义勇为的定义为: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救人、抢险、救灾等行为。
????具体包括:
同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同正在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抓获在逃的违法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或者主动协助公安、司法机关破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案件的行为。并将在工作中的治安联防队员、交通协管员、户口协管员不顾个人安危,与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或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列入见义勇为认定范围。
【责任:庞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