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的最新部署,下半年我市新冠病*疫苗接种工作将有如下安排:
一、开展12-17岁人群接种,分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步,7月份开展15-17岁人群的接种;
第二步,8月份开展12-14岁人群接种;
第三步,10月底前完成12-17岁人群的全程接种。
二、针对前期备考等原因,部分年满18岁的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学校教职工未能及时接种新冠病*疫苗的人员,要按照教育、接种单位和街道工作人员的接种安排,于7月21日前完成新冠病*疫苗第一剂次接种,8月18日前完成新冠病*疫苗第二剂次接种。
三、继续开展18岁以上人群的查漏补种工作,确保全程接种,应接尽接。7-8月重点推进18岁以上未接种人群接种,确保8月底前完成第一剂次92%的接种覆盖率,同时完成上半年未全程接种人员的后续剂次接种。
为帮助市民了解新冠病*疫苗接种信息,确保安全接种,市疾控中心专家再次提醒市民朋友,国家《新冠病*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指出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包括内容:
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
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接种疫苗需注意的事项:
1.60岁以上老年人要认真阅读知情同意书,主动告知健康状况,便于医生帮助判断是否可以接种。对于健康状况稳定、药物控制良好的60岁及以上慢性疾病人群,可以接种疫苗。
2.接种后留观30分钟:在留观期间,受种者有任何不适需及时告知在场医务人员。
3.接种后常见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接种部位局部疼痛、红晕或者硬块,全身乏力、发热、头痛,少部分人可能会有咳嗽、食欲不振、呕吐、腹泻等常见的不良反应。这些一般为一过性反应,1-2天内症状会缓解或消失,如未见好转或进行性加重,应及时就医。
推荐阅读
编辑丨徐婉实习生*梦宇
来源丨东楚晚报
校对丨德维
审核丨刘媛媛
监制丨朱晓源
发布丨*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出品丨*石日报社
商务合作:(婉婉)(lala)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